• 2009-04-13

    耳病 - [p事]

    大叔收拾完一切,准备去上班了。用一个吻来点醒半梦半醒的我。我困难的睁开眼睛,看着他转身的背影,我抱住了他的腿,有点撒娇,其实亲爱的,我头疼,特别疼。
    昨天去医院检查好几天的耳鸣,发现是中耳腔积水。医生说里面有伤口,还有发炎和化脓。我仔细想了想,大概是上次遇匪时的后遗症,那天脸上被挥了一拳,估计是耳朵里面被震伤了,刚好前两天又感冒了一下...开始挺郁闷的,后来想想,幸亏不是脑子进水,还好。
    他帮我把台灯关掉,说再睡会起床吧。然后我听见房门拉上的声音。我想,好吧,再睡一小下,然后我就起床,今天还要上课的。迷迷糊糊就这样昏睡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浑身是汗。才记得药还没有吃,爬起来吃药,耳朵嗡嗡的直叫,我想大概是雨声吧,今天说了要下雨的。趴到窗口看了看,估计是下过,但没飘雨。还是耳朵的问题。不过我也希望不下雨,因为他还是没有带伞。
    配的里面有一盒中成药,叫做耳聋胶囊。昨天我看完病,拿了药。刚好没有零钱买塑料袋,于是就拿在了手里。然后上公交车。有一个小弟弟,以为我是残疾人,不顾他妈妈的阻挠,硬是要给我让座,还在那里跟我比手划脚,意思是快来坐吧。当时我妈站在我旁边似笑非笑的。
    北夸张的说要我注意洗澡的时候不要进水,最好使用保鲜膜,塑料袋,透明胶什么的套一套,粘一粘。后来我发现,其实洗澡的时候,只要稍微注意点,水是不会进耳朵的,最多就是在旁边溜过。幸亏没有听他的话,不然我又要做一回傻瓜了。
    拿起手机稍微瞄了两眼,然后受了惊吓,原来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无惊无险,莫名其妙的我又成了旷课的小孩。这真是一个漫长的打盹。早知道是这个样子,就不应该把昨天吃剩的菜全部倒了。昨天两个人做了一桌的菜,最后什么都没有吃完,最可惜的是那个香干马兰头。回家的时候发现外婆家有一篮子的马兰头,外婆说是人家在乡下路边的地方自己挖的野生的送过来的,是最有营养的。于是,我就趁家里不注意的时候,偷偷藏了一半放包里,带到江苏路。可惜了,他只吃了一口。
    我又开始操心了,朋友们都觉得我变得很爱操心,有时候做事说话就像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我想,大概是成家与不成家,恋家与不恋家的区别。
    绿箭真是头猪,刚醒,才吃完,骚扰完我的文学创作,又去睡觉了。(因为他抱怨46总是上博,而没有他的片段,所以今天就特别奉献单独的一段落以安抚想红的心情)。但是这样的生活竟然还是吃不胖。不过他新剪的头发让的脸有发胖的感觉,因为剪短之后,脸没有那么长了,于是就显得圆润了些。嘿嘿。
    明天又到了一年一度冷的生日了,在这里热烈的替他预祝一番。然后再特无耻的说一句sorry,礼物我没有准备,and最重要的是我打算不准备了,因为肯定好不过他男人送的,我一向不做第二名的,哇咔。(好烂的借口)。

  • 2009-04-11

    书香 - [p事]

    端个小板凳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的女法师在run啊run,这个点但凡不是在他身边,我早就睡的哈喇子不知道淌了多少。于是,不能闲来无事,就更更小博吧。
    虽然自己一直口头上说讨厌读书上课,但骨子里还是喜欢书的。最近发现学校附近有个美其名曰的二手书市场,其实就是一户收破烂的人家动了点生意经,拿垃圾高价再卖掉而已。可是不管怎么说,相对而言,我买来也是便宜了不少。于是常常,我就窝在那里一整个中午,旁边正好有一条小弄堂,卖各种各样的小吃。这样我的午饭也就顺便的解决了。除了晴天,所有的书摸上去都潮潮的,很有年代感,有很多还是牛皮纸的封面,让人翻着翻着想起了鲁迅跟郭沫若,然后想像着自己是个不得志的文学青年。
    翻书的时候,时间总是特别的快。感觉才看过两行字,手表就走到了一点半。虽然每次都要赶着去上课,但是还是会被老板娘的算账手法给雷到。每本书的零头她都不算我的,然后东扣西扣又减掉了三块多钱,看不过去的我还要替她来纠正这个算法的错误性,告知她的损失的惨重。然后她特感动的看着我,说谢谢哦,这样吧,再送一本给你。所以说喜欢书的人都不是坏人,我是,老板娘也是。
    我喜欢坐在窗口看书,有点阳光也行,要是窗外下着雨就更好。我喜欢在看完的书角折一下做个记号,下次再看时候就可以随手翻到。我不喜欢用书签(大叔喜欢),我喜欢把那种把书看完后书变厚的感觉,仿佛这样才是自己的书,里面说着别人的故事,也有自己的感情。我也喜欢手边有支笔,可以写写画画,哪怕是转一转。
    我习惯看着看着就融进故事里。看着故事可以开心,可以难过,所有都是同步的。习惯看过之后跟推荐的人互相聊观点,如果跟我意见不合,我就屏蔽。也习惯推荐别人我喜欢的。
    有时候看完一本书也有冲动自己写一本,但是至今还没有实现,但是我觉得总有一天我有机会。我一定能在文化圈火一阵,昙花一现也行,我只想做会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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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不,该是前天了,我做梦梦见了西湖,梦见了飞来峰。由于前天晚上他心情不好,搞得我在学校睡的也不踏实,很早就醒了,翻来翻去。于是我起来,告诉自己,要去杭州。于是7点挤着最可怕的罐头公交一路撵到火车站。售票员说去杭州的票子要在南站买,而且要10点以后。城市不大弄三个火车站,真是有毛病的。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人潮,看得心里憋屈,一定要出去透口气,我想。于是折回售票厅,说去苏州,她说,9:45没有座。我想起那次去站着到松江都觉得很累,又再一次放弃。然后决定去朱家角,可是问过后才知道旅游车已经开走了,下午没有。于是决定去崇明。可是团长说最后一班回上海的船是下午五点,也就是我刚上岛就该回来了,最后也没有成行。于是,最后的最后,拉了一个人,在五角场好乐迪欢唱三小时,而且是要10元每人。多么汗的一个早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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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是
    1.冲动是魔鬼
    2.我是个动静皆宜的人

  • 2009-04-06

    2009-04-06

    赶赶赶,三天小假就这么赶着离开了,恍惚还停留在刚下课的那一阵铃声的绕梁语音。当然清醒回想过来,三天还是大有收获的。首先当然是看见了耳闻已久的小A和小宇两位了。虽然之前都没有看见过照片,不过在龙阳路地铁站还是一眼认出来了。原因是小宇的铅笔裤太显眼了,瘦的让人嫉妒...接风洗尘之类的俗事我就不再一一累赘了,比较而言最开心的,还是陪着他们逛街,然后跟小宇一路街拍,顺便找到了自己最好看的角度,哦也。好看的照片王道——拍很多很多很多,然后慢慢挑一张最好的。
    挣扎犹豫要不要po张照片上来晒一晒,不过想想说不定以后要参加好男儿,型秀,快乐男声,不能太曝露,还是先忍忍吧。还有就是小宇一来就火速走红,我可不能让我的姘头团沦陷了,瓦咔咔。
    然后就是不得不提连续不断的聚会了,相同的面孔一波一波没有新意,不过也算是见到了几个第一。什么最小眼睛,最大脸,最大差距,最肥的屁股等等等等,小本子抄好,但凡第一都不能得罪~~这里我要热烈的祝贺46伯伯荣登了最黑和最小眼睛的榜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来衬托我的肤色.....
    然后A夫妇回去了,清明节过去了,我也要去上课了....真讨厌上课....
    对了,还要特别鸣谢大s的提问,全场我最喜欢的问题。

  • 2009-03-28

    234 - [p事]

    翻大叔的blog,发觉关于我的第一篇日志已经藏在了第8页,日子一天天的更新,掐头去尾算一算,正好234天,好巧。看似不是很久,也没觉得这个日子有什么特殊,只是,如果慢慢换算,2808个小时,168480分钟,10108800秒,这么看来又觉得很多很多。
    234天里最难熬的时间是3个小时。我的实习船从上海出发去韩国,要来回三次。每次进入韩国领海的时候,我的表就要回拨一个小时。因为刚恋爱的缘故,觉得白白多出3个小时,让自己数着秒针度日,非常残酷和难熬。
    234天里最难忘的时间是40分钟。就是我跟姘头团们反复讲述的地铁时间。从龙之梦到人广,再到莘庄,仅仅40分钟,却成为我最铭心的时间。(都快成为阿毛的故事了...)
    234天里最害怕的是时间是1.5小时。那一个晚上,第一次那么长的交谈,没有嬉皮笑脸,你说你的过去,你的观点,你的转变,你要我明白的事情。后来那一晚我没有睡好,不知道你是否也一样。
    234天里最幸福的时间是1秒。那一瞬间,你对我说了至今为止只有一次的三个字。只有这一次,很短却很有力的把我拴在你的身边,彻彻底底的。
    234天最里激动的时间是8个小时。从中山公园到江苏路,坐在卡车的后面,口罩,帽子,像小民工一样。互相靠着,因为冷可以明目张胆的拥抱在一起,然后一起铺好床。
    234天里最喜欢的时间是每一次见到你。
    234天,我们有过甜蜜,有过激情,也有过猜疑,也生过气。但我们从来不藏话,不让对方猜,坦白,一件件事情讲清楚,从不让矛盾过夜。
    234天,我们真的照着原来的约定,认真淡定的过好每一天,不奢求,也不失去希望。给生活的答案是,1+1>2。
    朋友之中,我们相貌,事业,家庭背景都不是最优的,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一定要是最幸福的。

  • 2009-03-15

    遇匪记 - [p事]

    那是一个还没有到月黑风高的夜晚,我风风火火的从健身房里奔出来,约了B拿极度重要小纸条。健身房地处苗圃路栖山路路口,旁边是众多洗车房,前面是众多洗头房,后面是久未开盘的高级小区。我走到十字路口等红灯,眼前一辆774刚巧转弯,溅起地上一滩积水,我赶忙转身,毕竟正面还是要保持干净的。公交车刚过,还没有来得及转回来,就听见身后一阵老喘的摩托马达声,离我越来越近。然后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手从身后把包抢走。但是由于包中老子的钱包手机相机电脑,一家一档都在里面,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抢回来,更重要是,包是大叔的。于是我不顾已经在健身房狂跑了10km的双腿,赶忙往前追。往那未开盘的小区的路是一条斜坡,加上雨天路滑,和破旧马达的动力不足,我竟然还是追到了,讲手最大限度往前延伸,拉到背带,然后,用力一拽,劫匪和摩托车应声倒地。我本想抓了包就跑,无奈腿还是有点软了,无奈又被劫匪拉回。
    以下是精彩的肉搏场景:
    劫匪先是掏出一根20cm只右不左的自来水管,劈头就是一棍,还好我眼疾手快,左手小臂硬接,很疼。接着劫匪顺势而下,左腰有事一棍,幸亏身穿夹袄马甲,不至于多疼。我操起手中的“佳得乐”饮料瓶,不由分说往劫匪脸上劈头盖脸的蹂。此时很不幸,劫匪恼羞成怒,左手一个反拳打中了偶清瘦的脸庞,剧疼,感觉都有点头晕。但是不能半途而废,起码把大叔的包要抢回来(包回来了,家当就都回来了,瓦咔咔)。于是一个扣喉,用膝盖殴死他。可惜他比我高出半个头,壮壮的民工型,一把翻身挣脱,单手拽住我的领口,微提,我竟然不知道怎么挣脱...散打没有教...情急之下,只好下三路,一脚踢爆他的蛋蛋,等他捂痛倒地,抢回背包,又是照头一个橫拍,哼,敢抢老子。然后以时速10km的速度奔向地铁站...
    回家验伤,右脸略微有点肿,但是不仔细看,还是看不到的。左手手臂上的伤比较重,手臂肿得厉害,不过没有骨折就是了。还有就是腰上那一记,导致的后果是裤子只能提到肚脐很往下的地方。但是其他地方都还好了,没什么大碍。最后总结,其实损失最严重的是大叔,因为到最后就只有他借我的包光荣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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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去吃饭唱歌。席间伯伯们的话题比以往更low,唉....真是降得比美国楼市更离谱。(一笔带过)唱歌比较有说头,比如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招牌动作,一定会比46伯伯的盘发还红。不过比较倒霉是在厕所时被一个穿粉色条纹衬衫的叼烟老男人吃了豆腐。
    情景重现:
    偶在第一个厕位尿尿ing,隔壁来了那个变态老男人。尿短,比我结束的早。然后,右转90度,正面对着我侧面,一手拿烟,单手藏鸟关门。身体一个劲的往前倾,腿和背都快90度了。拉了半天,终于拉好的样子,(我真奇怪,我的尿怎么那么长...)然后从我身后走过的时候,雷人的事情发生了,他竟然拍了我的屁股,别怀疑可能是甩手不小心,因为连拍了两下。要不是我还没有尿完...肯定拖到厕所深处一顿狂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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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碰到小s,结论我最近这么倒霉,是因为我的护身符见了不干净的东西,汗...不应该戴着它在某个早晨醒过来...害得对神明不敬,搞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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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还想po下我的英雄负伤图,不过大叔看了我的伤就很心疼,估计我po上来,我们家亲爱的姘头们都要粉心疼的,所以偶就不晒了,要记得小p我可是散打二段哦~~瓦咔咔~~